申办因私签证须知
2008-02-19 10:02
来源:系统管理部
浏览次数:
打印
一、在公安局申领护照后,根据申请国的有关签证要求准备签证申请材料。
二、将护照、签证申请材料及照片等由本人交与我办签证中心因私签证窗口,并填写签证申请表格。
三、签证中心根据申请国的相应要求整理签证申请材料及处理相关事宜。
四、处理完后装袋送往申请国驻上海领事馆审核。
五、申请人等候领事馆的审核意见,如遇审核过程中领事馆需申请人另外补充材料,签证中心将及时通知申请人。
六、签证中心通知申请人签证申请结果。
七、我办网站每天将领馆最新签证进程录入数据库,可适时查询。
【关闭窗口】